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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 ThinkPad T410i笔记本电脑(2)拍卖公告

2016-07-18 17:38:10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7月19日10时至2016年7月19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 /0877/01,户名: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联想 ThinkPad T410i笔记本电脑(2)一台。(详情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800元,保证金:200元,增价幅度:10元。该拍卖标的未进行评估。

该拍卖标的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提取,不予邮寄交付,拍卖成交后,如果因不能自行提取导致拍卖标的无法交付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法院对此不负责任。敬请各位竞买人竞拍前详细咨询法院,慎重决定是否购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7月11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7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彩虹支行,账号:10180210001736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7-2616049

举报监督电话:0877-2616272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详细信息可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