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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玉江高速公路与东风北路交叉口公安交警支队生活区37幢2单元702号房屋一套及37幢15号车库一间拍卖公告

2016-07-18 11:30:34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1日10时至2016年8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 /0877/01,户名: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玉溪市玉江高速公路与东风北路交叉口公安交警支队生活区37幢2单元702号房屋一套,共有性质:单独所有,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172.14㎡,规划用途:成套住宅。土地登记面积:45.6㎡,分摊面积:45.6㎡,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71-10-18,建筑容积率:0.94.

    玉溪市玉江高速公路与东风北路交叉口公安交警支队生活区37幢15号车库一间,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面积:32.12㎡,规划用途:车库。土地登记面积:8.1㎡,分摊面积:8.1㎡,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71-10-18,建筑容积率:0.94.。

起拍价:700000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7月14日起至2016年8月1日16时止(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红塔区人民法院联系方式:潘法官  0877-261433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8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玉溪市商业银行彩虹支行,账号:10180210001736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77-2616049

举报监督电话:0877-2616272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

详细信息可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5日